這篇報導寫得完全是家屬看法,其實原因很簡單,酒駕,箱型車司機被撞算倒楣。
還有這人完全不紅,我頂多也是對他在7-11的廣告有印象。
其實春吶這活動本來是鼓勵非主流樂團創作得以發表,是兩個外國人率先舉辦,以往的參加者大都是樂迷。
後來商機來了,各種藉由春吶名義辦的演唱會也多,什麼春天搖滾、春浪,
結果帶來了的就是毒品與性愛,很多年輕人連台上歌手都不知道,就只是來搞破壞的。
其實這種演唱會不能說主辦單位沒有付出,近幾年甚至邀請一些國外的非主流性質歌手或樂團,
但是部分的業者卻過渡商業化這樣的行為,讓這整個活動變質。